《大氣采樣器型式評價大綱》征求意見
2023-10-21 11:23:57儀表網閱讀量:100 我要評論
導讀:大氣采樣器是測量環境空氣污染物的的采樣設備,將環境空氣采到吸收瓶或吸收管,再實施后續的分析,因此采樣對儀器采樣流量的準確與否,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。
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文件市監計量發「2023] 56號《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2023年國家計量技術規范項目制定、修訂及宣貫計劃的通知》,由北京市計量檢測科學研究院為主承擔了《大氣采樣器型式評價大綱》的修訂起草工作,目前該規范征求意見稿等文件現已完成(見附件)。為了使上述國家計量技術規范能廣泛適用和更具操作性,特向全國各有關單位征求意見。
大氣采樣器是測量環境空氣污染物的的采樣設備,將環境空氣采到吸收瓶或吸收管,再實施后續的分析,因此采樣對儀器采樣流量的準確與否,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。
2021年,JJG 956-2018 《大氣采樣器檢定規程》被修訂,且進入待審核狀態。為保證大氣采樣器型評與相應檢定、校準工作的統一,大氣采樣器型式評價大綱也需要進行相應調整。
本大綱按照JJF 1015《計量器具型式評價通用規范》和JJF 1016《計量器具型式評價大綱編寫導則》的要求編寫。本大綱所用術語,均采用JJF 1001《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》。
本大綱參考了JJF 1404-2013 《大氣采樣器型式評價大綱》和JJG 956-202X 《大氣采樣器國家計量檢定規程》。
本大綱為第一次修訂,替代JJF 1404-2013《大氣采樣器型式評價大綱》。與修訂前相比,除編輯性修改外,主要變化如下:
——明確計量單位的要求;
——“計時誤差”計量性能要求由“±0.2%”改為“±0.1%”;
——增加“環境溫度示值誤差”、“流量計前溫度示值誤差”、“大氣壓示值誤差”和“流量計前壓力示值誤差”的檢測;
——氣密性檢查時,增加對非浮子式采樣器的描述;
——明確電源環境適應性試驗中不同供電方式的檢測計評價要求;
——重新梳理及調整“型式評價項目”;
——檢測流量示值誤差時,對采樣器的設置不再按照“空載”及“負載”狀態進行設置。且對于流量可調節的采樣器,從在滿量程范圍內的“90%”換成“80%”;
——取消按承載壓力為大氣采樣器分類;
——增加“樣機的使用”;
——調整流量示值誤差評價方法的描述及計算方法。
——將“電源環境適應性試驗”、“氣候環境適應性試驗”和“機械環境適應性試驗”合為“環境適應性試驗”,并取消了貯存試驗;
——取消了“絕緣電阻”、“絕緣強度”的檢測;
——增加了樣機的使用要求,明確所有試驗項目應在任選的其中一臺樣機上進行,不得在試驗期間或試驗中對樣機進行調整。
——修改了概述,增加了關鍵零部件信息;
——增加了試驗項目所用計量器具表。
本型式評價大綱適用于分類編號為46320000的大氣采樣器的型式評價。(更多詳情請見附件)
版權與免責聲明:1.凡本網注明“來源:化工機械設備網”的所有作品,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-興旺寶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,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、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,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,并注明“來源:化工機械設備網”。違反上述聲明者,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。 2.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(非化工機械設備網)的作品,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,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。其他媒體、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,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,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。 3.如涉及作品內容、版權等問題,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,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。
相關新聞
昵稱 驗證碼 請輸入正確驗證碼
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,與本站立場無關